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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阿根廷出产发展部颁布第552/2020号布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第二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遵循ASME B16.9、ASTM A234及一致尺度(例如IRAM 2607等)造作、表直径大于蹬宗60.3毫米幼于蹬宗323.8毫米的尺度或超尺度厚度碳钢紧固件,不蕴含180度弯头、异径弯头和碳钢三通。涉案产品的阿根廷税号为7307.19.20和7307.93.00。本案推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2020年9月,侵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2020年9月。布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调查期间,现行反推销措施依然有效。
2008年10月23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反推销立案调查。凭据2009年10月22日第11号布告,阿根廷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推销注定性终裁。凭据阿根廷2015年10月23日第1181号布告,阿根廷前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注定性终裁,设定FOB最低限价为4.67美元/千克,对FOB出口价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FOB出口价值和最低限价之间差额的反推销税,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