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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韩国和越南冷轧板卷启动反推销行政复审调查
颁布功夫:2023/1/1  颁布者:   点击次数:17588
 

2022年12月29日,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颁布布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ColdRolledCoilsofAlloyandNon-alloySteelathicknessbetween0.20mmto2.60mmandwidthbetween700mmto1300mm)启动反推销行政复审调查,沉新审查涉案产品的推销幅度及其他可造成分。本案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180天内作出。

调查问卷将发放至有关进口商、出产商、出口商及协会,其他利益有关方应不晚于2023年1月12日向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领取调查问卷,应不晚于2023年1月27日向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提交调查问卷及有关证明资料。

2015年8月27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进行反推销调查。2016年5月23日,马来西亚对该案作出注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度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推销税,别离为中国5.61%~23.78%、韩国3.78%~21.64%、越南3.09%~13.68%,该措施有效期自2016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2021年4月12日,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颁布布告称,应马来西亚国内出产商MycronSteelCRCSdn.Bh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越南的厚度为0.20毫米~2.60毫米、宽度为700毫米~1300毫米的合金及非合金钢冷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0月8日,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注定性终裁,决定持续对上述国度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推销税,别离为中国35.89%~42.08%、韩国0~21.64%、越南7.42%~33.70%。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1年10月9日起生效,至2026年10月8日终止。涉及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09.15.0000、7209.16.1000、7209.16.9000、7209.17.1000、7209.17.9000和7209.18.9900、7225.50.1000和7225.50.9000项下的产品,镀黑钢板和汽车用所有等级和规格的冷轧板卷不合用本案的反推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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