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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颁布布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Electrolytic Chromium Coated Steel)作出反推销注定性初裁,决定自本布告颁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对涉案企业征收为期6个月的一时反推销税,中国涉案产品一时反推销税为33.2%~77.9%、巴西涉案产品一时反推销税为52.0%。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10 50 00和7212 50 20。本案推销和侵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侵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推销和侵害调查期实现。利益有关方应于初裁生效起15个天然日内提交本案评述定见,5个天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
2021年9月24日,欧盟委员会颁布布告称,应欧洲钢铁协会(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于2021年8月13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电镀铬钢进行反推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