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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韩国业务委员会颁布第2026-7号布告(案件调查号23-2025-2),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械人(Vertical Articulated Industrial Robots with axis of 4 or more)作出反推销注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推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5.96%至19.85%,日本税率为17.45%至18.64%,详见附表。措施执行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纳税令为准。涉案产品为有效载荷6千克~600千克,立式多关节(4轴及以上)工业机械人,涉及韩国税号8479.50.9000、8515.21.1010、8515.21.2010、8515.21.3010、8515.21.9010、8515.31.1010、8515.31.9010项下的产品,但幼型高速机械人、喷涂专用机械人和合作机械人,以及4轴及以上垂直多关节型工业机械人,如双臂机械人和4轴结构的码垛机械人之表。
2025年5月2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械人启动反推销调查,案件推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侵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25日,韩国业务委员会对该案作出注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一时反推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