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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经济部表贸委员会治理执行委员会(GECEX)颁布2022年第367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表直径不超过374毫米、圆型截面的无缝非合金碳钢管(tubosde aço carbono não ligadoundefined sem costuraundefined de seção circularundefined com diâmetro externonão superior a 374 mm)作出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持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09.29~1356.90美元/吨的反推销税,纳税详情见附表(巴西对华反推销日落复审终裁纳税表),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04.31.10、7304.31.90、7304.39.10、7304.39.20和7304.39.90。涉案产品不蕴含税号7304.1项下的石油或天然气用管路管和7304.2项下钻探开采石油及天然气用套管。本决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5年9月1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非合金碳钢管进行反推销调查。2016年7月2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推销注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09.29~1356.90美元/吨的反推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1年7月21日终止。2021年7月21日,应巴西国内企业Vallourec Soluções Tubulares do Brasil S.A.于2021年3月19提交的申请,巴西表贸秘书处于《联国当局公报》颁布2021年第49号布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表直径不超过374毫米、圆型截面的无缝非合金碳钢管启动第一次反推销日落复审调查